关于公开选用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点击:2310
关于公开选用评估机构的公告
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用资产评估机构对洛龙区太康路39号天元在水一方9幢14楼办公楼进行租金评估,有关事项如下:
一、房产情况
房产位于太康路39号天元在水一方9幢14楼,房产证载面积908平方米。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并具备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政策;
(五)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在评估机构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在洛阳本地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报名材料
(一)资格证期: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给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单位实力、相关资料、人员简介。本项目负责人及拟为本项目配备人员名单等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所有材料一并装一个文件袋,一式三份。
四、选聘程序
(一)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评估机构提供资料,从公司实力、项目组配置人员、相关资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选评议、依法依规选择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
(二)对于未中标的评估机构,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解释。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无效。
(二)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8号融合商务大厦2楼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葛智豪 联系电话:18336720150
2022年6月16日